1、城市合伙人小组奖励
①城市合伙人小组内所有成员在当月内的业绩总和,为该小组的总业绩,总业绩达到x元,小组即可获得y元的小组奖励。
②总业绩的计算周期:自小组创建之日起至一个月后。(例:a小组于1月5日成立,则当月的总业绩计算时间为1月5日—2月4日,下月的总业绩计算时间则为2月5日—3月4日,以此类推)
③小组业绩的分配办法:平均分配。
2、组长有什么权益?
A.组长可对小组内的组员进行“移出小组”操作,组长有权限处理申请加入小组信息。
B.组长可获得比组员更高的小组奖励。
C.组员每完成一次合伙人任务,组长可获得该任务0.25%*实际总交易额的额外佣金奖励。